合同诈骗罪的行为有哪些?生活因为合同产生纠纷的案件有很多,也有人以合同为载体实施诈骗的,那么哪些属于合同纠纷,哪些属于合同诈骗罪呢?北京刑事律师说明如下: 合同诈骗,是现今社会经济活动中常见的一种犯罪形式,由于这类诈骗犯罪是利用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的,往往与经济合同违约纠缠不清,以致很多人分不清究竟有哪些合同行为是合同诈骗犯罪行为。
合同诈骗罪的行为 根据刑法的规定,合同诈骗罪,一般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具体包括以下五种情况: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有以下几种其它方法: (1)行为人根本不具备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以伪造的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及其他代理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人财物的 (2)行为人利用欺骗手段,诱使对方签订原本无意签订的合同,使对方当事人产生错误认识 (3)利用虚假广告和信息,诱骗对方签订合同,骗取对方中介费、立项费、培训费的 (4)行为人的诱骗行为致使对方当事人“自愿”地与行为人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义务,行为人非法获得了财物 (5)作为债务人的行为人,向第三人隐瞒未经债权人同意的事实,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从而逃避债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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