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上午,广东省公安厅公布了近期“飓风39号”专项行动战果,全省21地市公安机关成功摧毁涉黑恶犯罪团伙130余个,刑拘犯罪嫌疑人1420余名(其中涉黑犯罪嫌疑人230余名),抓获历年逃犯90余名,破获刑事案件460余起,扣押涉案车辆、枪支以及管制刀具等涉案物品一大批。 今年上半年各地公安机关深入核查分析,梳理出一批影响农村基层稳定、破坏经济秩序和侵害群众利益的重点目标案件线索和一批涉土地租赁、工程建设、啤酒销售、民间借贷、矿产开采等行业领域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对此,副省长、公安厅厅长李春生高度重视,要求刑侦部门成立专案组,以农村黑恶势力团伙和历年涉黑涉恶逃犯为重点,坚决依法打击。9月中下旬,在公安部的指挥下,省厅专案组协调全省21地市公安机关开展集中统一收网行动,将上述称霸一方、为非作歹、群众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恶团伙一网打尽。
案例
广州市白云区李某林涉黑案
今年初,广州警方在工作中发现一条涉黑犯罪线索,广州市白云区罗岗村一伙以李某林、本地商人李某亮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横行乡里、欺行霸市、为害一方。经深入调查,该组织是以宗族势力为基础,侵害村集体及村民个人利益的特大涉黑恶犯罪集团。 经过精心布局,广州警方逐渐掌握了该犯罪集团的组织结构,排查出具体的抓捕对象。8月23日凌晨,广州警方集结警力分别奔赴北京、湖南、陕西、安徽以及广州白云区、番禺区等地展开收网行动,成功抓获包括组织者李某林、李某亮在内的涉案嫌疑人51余名。之后,专案组继续深挖其背后的隐藏人员。10月底,广州警方再次行动,将涉案的杜某明等8名主要嫌疑人抓获归案。两次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59人,冻结涉黑财产5000多万元,查封房屋25套,收缴刀具、账本、合同、银行卡等涉案物品一大批,初步侦破该犯罪集团涉及黑恶类刑事案件30宗。目前,该犯罪集团中31名核心及骨干成员,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已被广州警方依法执行逮捕。 该犯罪集团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以暴力控制为主要手段。二是组织严密,层次分明,分工明确。第一级:李某林、李某亮,是犯罪集团组织者,负责指挥实施犯罪活动、安排利益分配、内部事务管理等事项。第二级:胡某煊、胡某全等人,各自负责掠夺村内土地开发及工程建筑权,垄断村内涉及民生工程等。第三级:以数十名本地人和外省籍人员为基础分别组成两个暴力团伙,负责以暴力、恐吓等手段,打压、残害敢于发出不同意见的村民。三是涉及多种犯罪类型,社会危害大。初步查明,该犯罪集团涉及黑恶类刑事案件30宗,涉及包括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贷款诈骗,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强迫交易等15项罪名。
深圳市宝安区王某西、王某北涉黑案
近年来,深圳市公安局通过排查梳理,发现在宝安区新安、西乡片区活跃着一个以王某西、王某北为首的黑恶势力团伙,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 经侦查,该组织头目王某西自1999年开始以大哥身份自居,通过收红包、马仔敬茶等形式,纠集邓某耀、韩某朝、唐某均等人一起在宝安新安、西乡一带从事赌博、吸毒、敲诈勒索、非法持有枪支、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闯出了恶名。2002年,王某西的亲弟王某北从部队退伍后,带着多名“马仔”投靠王某西,并不断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加入其组织,形成危害一方的涉黑犯罪组织。2003年12月4日,王某西受某公司委托,指派王某夫等成员到观澜街道某工厂收取贷款,其间王某夫等人与对方发生争执。王某西得知后,为了打出名声,打出威望,他纠集邓某耀、韩某朝、唐某均等十余人手持长枪、短枪该工厂闹事,开枪示威并用铁棍等工具殴打工厂员工,致使3名员工受伤。该案造成极坏社会影响,后王某西被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2006年,王某西出狱后,仍然不知悔改,迅速纠集旧部,同时招揽新成员,坐大成势。王某西带领下的组织迅速发展成为宝安区新安、西乡一带有名气的涉黑组织,层级分明,分工明确,成员多达100余人,给当地的社会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涉嫌抢劫、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等十余种暴力犯罪,涉案多达100余宗。 目前该案抓获以王某西、王某北为首的涉黑犯罪组织成员140余人,缴获钢管、刀具一批,冻结涉案资金800余万元,查证该组织涉嫌的上述各类违法犯罪案件128宗,以王某西、王某北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10个罪名移交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阳江市江城区 刘某滔、陈某春涉黑案
今年2月,阳江市公安局江城分局在侦办沙某鹏等人聚众斗殴案的过程中,经深挖扩线,发现了盘踞在阳江市区以刘某滔、陈某春为首的一个黑恶势力团伙,该团伙主要向不特定人群高息放贷,并通过用暴力对欠债人进行威胁、恐吓、寻衅滋事等犯罪手段进行追债来谋取暴利,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2013年起,刘某滔、陈某春各自通过对外发放高利贷非法获利,不断壮大自己的经济实力。为谋求更大的经济利益,刘某滔和陈某春合伙投资成立阳江市江城区众融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并以此为据点,以做汽车抵押贷款的名义向社会上不特定人群发放高利贷。刘某滔、陈某春二人为了扩充势力,发展坐大,自2016年6月开始逐步拉拢、网罗一批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加入该组织,并将林某伟、欧某棋、黄某源三人发展为组织骨干成员,林某伟等三人再各自以组织的名义各自发展吸收共38人为团伙成员,逐步形成有固定的头目、骨干和组织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雏形。 据办案民警介绍,该团伙中有一支被称为“地下出警队”的队伍,成员为十多人,大都为14至18岁的男性。“这个队伍平时都集中住在宾馆,就是为了一起出去作案方便。”办案民警说,刘某滔对这支队伍许诺,每成功收回一笔高利贷,就可以获得30%的分成,并且另外还有劳务费。由于成员年龄较小,很多人涉世未深,刘某滔还经常给组织成员传授犯罪伎俩,灌输“法律知识”,威迫手下不准出卖组织,被公安机关抓获后,无论如何都不能坦白认罪。 经查,该涉黑组织在当地实施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暴力案件42起,致使2人重伤、3人轻伤、6人轻微伤,并有70多名受害者不程度受到不法侵害,非法敛财200余万元。现该案侦查终结,江城分局于2017年8月24日依法以刘某滔、陈某春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盗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9个罪名移送江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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