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对于很多人来说是最难捱的一年。P2P频频出现“爆雷”,大量平台纷纷跑路,无数投资者损失惨重、血本无归。一时间,血雨腥风,哀鸿遍野。
通过声声平地响起的惊雷,人们开始从激进和冒险的兴奋劲中苏醒,重新找回了理性和保守,但也严重挫伤了他们对于网贷平台的信任感。
无风险、高收益神话泡沫的破灭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曾说过:“收益率超过6%就要打问号,超过8%就很危险,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收益和风险就像是一对双生子,永远相伴相生,投资人切莫再心存侥幸。
【案情回顾】
早在几年前,有一个案子正式宣判,成为P2P首例集资诈骗罪定性案件,它对整个网贷行业都产生了极强的震慑和警醒作用,至今有其积极的现实意义。
“优易”最早是一家团购衣服的网站,优易网法人代表缪某及股东王某利用优易网第三方在线借贷中介平台集资诈骗45名受害人,合计人民币达2000余万元。两人也因诈骗罪锒铛入狱,分别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和9年。
2012年8月18日到12月21日期间,缪某在如皋市某亿丰商城内,以优易网从事中介借贷为名,在未取得金融业务许可的前提下,编造“优易公司”系香港亿丰公司旗下成员,谎称亿丰商城商户需要借款。继而在“优易网”上发布发布虚假的“借款标”,以高额利率为诱饵,共向45名被害人非法集资达到2550万元。
之后,缪某除将集资的部分资金以月息3%或免息借贷给二人实际使用外,在借款人不知情且其无力归还的情况下,将绝大部分集资款通过某投资公司配资投资期货、炒股。截至2012年12月21日,共计亏损1259万元。
缪某逃匿后,以宋某名义继续通过乾腾投资公司配资投资期货,在2013年1月9日到4月10日之间又亏损了20余万元。
案发后,如皋市公安局仅从缪某处扣押人民币2900元、乾腾公司员工处追缴人民币10649元,从王某处扣押人民币7300元。如皋市公安局还依法对优易公司工商银行账户冻结,账户余额人民币47326.15元。
法院在该案中认为缪某伙同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他们行为已触犯刑法,均构成集资诈骗罪,并责令退赔违法所得。
本案系共同犯罪,缪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王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减轻处罚。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均不服,继续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定缪某与王某犯集资诈骗罪,责令退赔违法所得,改判缪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改判王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由于网贷平台优易网案发较早、受害人最多、在当年是涉及金额最大的一个案子,因此该案也成为P2P法律监管的一个典型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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